一、举办单位:
1.主办单位:陕西省丰裕现代农业
2.承办单位:旬阳县钓鱼协会
3.协办单位:湖北省满江红渔具有限公司
威海吉恩钓具
行营钓具旬阳店
二、比赛时间:2020年6月6日上午6:30开幕仪式及抽签,7:30开始比赛。
三、比赛地点:
旬阳县吕河镇丰裕园区
四、参赛办法:
1.本次比赛面对旬阳县钓鱼协会内部会员报名,人数为40人,于2020年6月4日前于行营钓具旬阳店报名参赛。
2.参赛运动员应是身体健康者,适宜参加该项比赛。有高血压、心脏病等病史不适宜参加此项运动的,不得报名参加。
五、参赛范围:
旬阳县钓鱼协会会员
六、比赛项目:
手竿混养。鲤鱼、鲫鱼两种。
七、参赛内容及要求:
1. 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。
2.报名参赛人员必须填写报名表,以现场报名确认为准,参赛运动员不收费(钓场费、中午简餐及饮用水支出由协会承担),有饮食忌讳的运动员请在报名时告知,以便安排伙食。
3.参赛钓手要求使用手竿3.6m,比赛分上下两场,计重量,钓线全长不得超过钓竿30cm,限用无倒刺鱼钩,钩数2枚。
4.钓饵为公饵(由湖北省满江红渔具有限公司提供)。
5.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,除钓钩外,所有钓具任何部位不得粘带饵料入水,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饵料。
6.参赛人员进入赛场后,非比赛时间严禁钩、漂、线、护入水。
7.每场比赛前抽签确定钓位号,由工作人员当场登记,参赛人员不得私自交换,进入钓位后裁判员进行核对。
8.两场比赛各为90分钟,第一场结束,重新抽签后,按顺时针调换区域。比赛中一律自钓、自取、自存,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,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停止垂钓,未入鱼护的鱼不计成绩,收竿将钩提出水面,原地等待计量,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,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。计量后,经运动员本人验证、签名,成绩方为有效。
9.参赛人员以手抛方式参赛,钓饵自备,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,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停止垂钓。
10.参赛人员应坚守自己钓位,自觉维持赛场秩序,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,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。
11.参赛人员必须品行端正,禁止喧哗,文明垂钓,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。
12.参赛人员全部进入调位后并进行比赛前的准备工作,组装的钓具放置不得扰乱和妨碍其他参赛人员的操作。
七、记分方法:
1.竞赛计分原则采用分组、分区竞赛倒计分制。按各场各区名次由低到高排序取积分。即混养垂钓按重量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,对象鱼垂钓按尾数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,2场积分总和排定个人最终名次。
2.积分相同者,参考单场小分,再相同者以对象鱼尾数多着靠前.
3.鱼获为零者,以最多一区的人数为积分。
4.提前退赛或弃权者将不计成绩。
八、判罚条例
1.非比赛时间,有意使钓组入水者;
2.不随组统一换位者;
3.竿线不符规定者;
4.赛中鱼获掉在护外,在鱼入护前抛杆者;
5.赛中大声喧哗、影响他人者;
6.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;
7.向池中扔东西者;
8.同裁判员争吵、扰乱赛场秩序者。
凡有不遵守以上规则者将不计本次成绩。
九、最终裁决:
1.裁判员、记分员必须随时记录所监督的比赛人员参赛情况,记录、核对成绩必须由两名裁判员参加。
2.参赛人员最迟必须在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到场,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以及自行弃权的不计成绩。
3.参赛人员对裁判员警告及处罚不服的由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。
十、成绩录取及奖励:
1、比赛取前十名给予奖励。
2、纪念奖二十名(此项奖励人员为未获取前十名的剩余人员参加,采用抽奖形式发放)。
十一、奖项:
一等奖一名,奖:价值1150元吉恩剑尊钓竿1支+钓场代金券300元
二等奖一名,奖:价值880元吉恩 羽 钓竿1支+钓场代金券200元
三等奖一名,奖:价值810元吉恩凤凰羽钓竿1支+钓场代金券100元
四等奖一名,奖:
五等奖一名,奖:
六等奖一名,奖:
七等奖一名,奖:
八等奖一名,奖:
九等奖一名,奖:
十等奖一名,奖:
十二、申明
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,鉴于户外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,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赛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,路途和比赛期间请注意安全。
十三、此规程由旬阳县钓鱼协会负责解释。